赵远池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6-08 15:21:15
对这一块稍微有所了解的话,我们应该就能知道对于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的,那么有没有一个全国适用的标准呢?答案是有的,具备指导意义的标准我们来看看;
(一)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批准用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国有农用地参照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国有未利用地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由此可见,想要了解到建设用地的具体补偿标准,需要去到当地的有关部门了解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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