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修建高铁、高速公路、机场等,还有各种产业园区、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等,这些情况都需要征收大量农村土地。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参照同类地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比如,稍微官方点的说法:参照被拆住宅房屋同级区片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进行评估并向被征地农民支付补偿款。
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还应当补偿被征地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注意,前提是经过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也就是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房屋置换
实行房屋置换的,应当与原房屋用途一致,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参照同类地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与用于置换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结算差价。
如果,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可以用房屋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置换后的房屋可以继续由原承租人承租,所有权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三、另批宅基地
现实中,被征收人确实有这方面的需求,而且为数不少。住在农村习惯了,原有的宅基地被征收,除了房屋补偿外,再批一块宅基地,这对农户的生活来说,是影响最小的。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少地方政府都会推出这种安置方式,有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这是有条件的。应该是具备另批宅基地条件且被征地农民要求的(两大前提:一符合条件,二自己要求),才可以另批宅基地安置由被征地农民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参照同类地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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