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不是小事,被拆迁人如果对征地拆迁前的相关手续比较清楚的话,在与拆迁人进行交流沟通的时候会更有底气,而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前的手续一无所知的话,难免会因此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或是有不该有的担心,那么,征地拆迁前都有哪些手续呢?今天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说清楚。
1、建设单位先向政府提出拆迁申请,政府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启动征地拆迁程序;
2、有关部门分别对该征地拆迁项目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性质为预审批;
3、房屋征收部门对拆迁房屋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公布调查的结果;
4、房屋征收部门先拟定一份拆迁补偿方案,然后再将拆迁补偿方案上报给政府;
5、由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对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论证,论证结束后公布拆迁补偿方案,然后征求公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要在30日以上;
6、征求意见结束之后,政府要对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公布,同时还要公布根据意见修改的拆迁补偿方案;
7、根据规定对征地拆迁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8、准备征地拆迁的补偿费用,要用专户对补偿费用进行储存,确保专款能够专用;
9、房屋征收决定前,有关部门需在政府的组织下对征地拆迁范围内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处理;
10、房屋征收决定后,被拆迁人不再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要及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同时还要对房屋征收补偿事宜进行宣传和解释;
11、被拆迁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话,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前的环节就是如此,被拆迁人可以了解一下,如果觉得自身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聘请律师启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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