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所说的合法强拆实际上指的是司法强拆,基本是在征收拆迁补偿决定下发后,被拆迁人没有异议也不进行诉讼的,并且拒绝搬迁的情况下,拆迁方就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那么具体归纳到细节方面的话,满足哪些条件就可以强拆了?
直接说主题,合法的强拆必需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这种情况下: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政府不守法,违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的方式逼迫企业搬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A、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B、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C、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D、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E、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F、超越职权。
G、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以上这些就是对于合法的强拆的解释,满足了上述的条件,就可以合法的对建筑进行强拆,当然强拆也是要走流程步骤的,并非那种野蛮强拆,而在在实践中,如果您遇到强制拆迁时,要判断拆迁单位是否具有强拆的条件。在拆迁过程中要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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