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都有着类似的经历,因为利益问题,不想签订开发商现有的协议,随后被他们一纸通文,把你居住多年的房子戴上违建的帽子,要进行强制的拆除,面对这种情况,很多被拆迁人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慌了神,也不能理解,自己一直居住的房子什么时候就变成了违章建筑?那么对于真正的违建拆除细则又是什么呢?
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具体的解释下,违建的定义、种类、赔偿以及最终的处理。
一、 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 违章建筑的种类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常见的包括:
1、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违章建筑是否有赔偿
不少朋友在看到上文提到条例时,心都凉了半截,这不就是我的房屋情况么。别着急,没有相对绝对的事情。违章建筑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呢?有也是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一)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对于违章建筑的补偿,这一部分是得不到补偿的,但是建筑使用的材料是可以适当补偿的。
(二)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三)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助费和拆迁赔偿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四、违建如何处理
依照《城乡规划法》64条,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最后,大家也不要忘记,阅读开发商提供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特别是上面说的:“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换句话说,违建的认定啊,并不需要害怕 ,及时处理,向律师进行咨询,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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