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经常看到农村人在某一块土地上搭建起厂房房屋,因为是农村,所以基本上土地管理不叫松懈,所以农村里的人经常会以为这块地是没人的,自己建好建筑就是自己的了,一旦被发现也是麻烦事,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厂房房屋违建被强拆要那些手续?
违章建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所辖部门批准,擅自搭建或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1、拆迁征收领域违章建筑有这几种类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在具体的企业厂房拆迁遇到违建认定情境中,做好这些很重要
首先判定违建认定主体是否适格。违建的认定主体主要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管局等对厂房被征收方进行查处,这些部门不具备对违建的查处资格的,因而是非法行为。
其次,应当查看违建的认定是否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在认定违建前,适格主体应当针对厂房的地点、面积、建造时间、用途、所有权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同时向厂房被征收人进行告知,并送达《认定决定告知书》,告知书中应当载明违建的调查结果、法律依据、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期限。实践中,部分征收方在认定违建时,通常并不会携带相关的文件,而是口头通知厂房被征收方。大家必须明确违建的认定与处理都有严格的程序,不能拆迁方口头说、肆意做。
我国法律认定违建通常从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两方面进行,即房屋是否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些证件,是否超过这些证件的许可范围进行建设。企业厂房被征收方可以根据上述的内容先行判定是否真的是“违建”,若某些厂房缺乏证件,也可以查看是何种原因导致的。如果厂房的证件缺失是由于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缘由导致的,则不能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认定为“违建”;如果是由于历史因素,该厂房的建设于《土地管理法》出台之前建造,则不能由于房屋缺失证件,认定其为违法建筑;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如果于《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建造,则不能由于其缺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认定其违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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