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也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为了公共利益本无可厚非,但现实中,难免有些人出于各种利益的考虑,甘愿冒天下之大不敬强拆被征地、拆迁人的房屋。即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强拆行为的发生,然而现实是屡禁不止。因为强拆而酿成的悲剧并没有因为《拆迁条例》的防止而有所停歇,既然如此,在遇到强拆时,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避免被强拆呢?
原则上,国家既然有这么一项政策,那么我们自然是可以来提起申请的,那么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下何为财产保全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财产保全呢?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那就是:财产保全中的房屋不会被强拆,必须双方达成一致认可,才能够拆除。
那要如何来申请财产保全呢?
1、村民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在起诉前,村民提出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对符合财产保全的财产进行保护。
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方面的材料或资料呢?
1、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说明:当事人及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相关资料
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采用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
4、担保物处理方式
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不能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后,法院会如何来裁定执行呢?
法院收到原告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后,就会立即执行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1、查封,法院可以对房屋就地封禁,不允许任何人对财产状态作出改变。
2、扣押,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提取、扣留等措施,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行控制管理。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后,会有哪些后果呢?
1、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其保全申请。
2、如果申请人败诉了,申请人应当赔偿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
3、如果申请人错误地申请财产保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要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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