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强拆”,强拆是指对房屋强制拆除的行为,强拆分为合法的强拆和违法的强拆,违法的强拆或是主体没有权利进行强拆,或是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强拆,或者采取不合法的程序进行拆除房屋行为。面对违法强拆能否申请复议?要怎么申请复议?
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及复议机关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就当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任何行政行为都有一定的时效性,都要引起重视。当然,本文仅指一般情况,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简言之,一般而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是从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特殊情况还包括少于该时间的,还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其他情况。如遇不可抗力等产生期限障碍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期限。
了解了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之后,则应当了解向哪一级机关提起。本文介绍两种情况:
一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除外)。比如:X县国土部门作出了一个行政行为,则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机关即X市国土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X县人民政府提起。实践中,要结合案件情况,选择更有利于案件进展的复议机关。
二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对X县政府的行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即X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03 行政复议申请何时受理及受理后申请人何时可以去查阅复议材料。
《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只要符合如下条件的,行政复机关都应当依法受理:(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会在期限内(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法律依据及其他材料,并进行答复,作为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查阅(一般二十日左右可以提出)前述被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般案件,行政机关均会准许查阅,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之外。
04 行政复议决定何时作出及对复议决定不服如何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05 行政复议知识归纳总结。
上文用了大篇的文字去陈述,其实总结起来,主要就是几大问题:
一、选择行政复议程序。收到相关行政行为,要及时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实则是行政机关自上而下的监督,有时候,提起行政复议可能更快的解决了问题。
二、提直行政复议的时间。一般而言(不讨论特殊情况),是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所以,不要错过这个时间。
三、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有些情况,行政复议机关是可以选择的,那么,最主要的是,选择哪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这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四、行政复议期间的查阅权。首先,这是申请人的一个权利,要善于运用。很多情况下,会有收获。
五、了解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而言,是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延长三十日。
六、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不服,可提行政诉讼。当然,复议终局裁决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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