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拆迁人咨询律师:我们这里是老街,我在这老街上有店面,是我们全家人生活的重要保障,但这里要拆迁了,不知道老街拆迁我的店面如何赔偿。其实,法律早就明确规定了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拆迁中,拆迁方要依照法律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般补偿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综上所述,老街拆迁店面的赔偿主要包或以上及大部分,除了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外,还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不能违背这些原则。如果被拆迁人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向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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