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若征收双方就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僵持不下的时候,行政部门就会申请法院介入强制征收土地或者拆除房屋。我们了解清楚司法强拆的程序有利于我们后续维权。
房屋征收强拆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1、催告履行: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裁定书送达后,应当催告被执行人履行期限,并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王庆律师再次提醒各位被征地拆迁人,必须提前履行催告程序。在这个期间内被征收人一定不能坐以待毙,对补偿不满意的及时提起诉讼,或者复议等合法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2、证据保全:房屋征收实施机关应当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保全。其目的是使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不致因时过境迁而遭到灭失或者破坏。一旦发生争议有据可查。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强拆:强制搬迁,拆除房屋是一项技术活,只有专业队伍和人士,才能有能力和设备完成,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
4、禁止采用非法手段强制搬迁
《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注意补偿到位才能强拆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遇到司法强拆,存在侵犯合法权益的可向法院提起申诉, 遇到司法强拆也能维权,在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被征收人认为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有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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