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征收项目也逐渐向农村推进,尤其这几年,国家对农村的违建管理更加严格,很多农村违建面临拆除的命运,亦有一部分农村被拆迁人并不希望被拆迁,遇到拆迁的时候,不签字,僵持不下的时候,拆迁方可能就会采取强拆的方式。那么,农村遭遇强拆需要怎么做呢?如何维护村民的权益?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权力对公民,法人和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损害的其他组织行使,根据法律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当房屋被非法强拆时,被拆迁人有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权利。
1、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房屋造成损害的。
2、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
3、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须有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法律上必须是有明文规定的。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损害国家都会负责赔偿,而且必须要求是国家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因此,那些来路不明的拆迁队造成的强拆损害其赔偿也不会囊括在内。
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以合议方式实行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来审理案件。
3、决定是否作出赔偿。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予以执行。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上诉。
律师提醒:赔偿的相关机关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决定是或否给予被拆迁人赔偿。承担赔偿义务的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请求人的意见,可以就赔偿数额、赔偿项目、赔偿方式等问题与赔偿请求人协商。逾期不支付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必须在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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