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传言牢里的民企老板在排队申诉,还有传言前首富黄光裕非法经营案或再审迎来转机,国美股票还因此有了一波上涨行情,但目前也只是停留在传言而已。
自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召开后,从上到下,各地纷纷行动,出台了各种有利于民企发展的政策,可谓声势浩大。但给“政策”不如给“环境”,一些行政性的措施在短时间内可能有效,但长期来看却未必,甚至有可能会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容易惹人诟病。
如果有关部门真的希望能够在短期内拿出一些短平快的措施来提振民企信心的话,那么平反涉企冤假错案是一个重要的抓手。
2016年11月,中央下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但目前来看,进展并不乐观,只有寥寥几个案例,与人们的期望还有距离。
面对目前的纠结,不禁让人想到5年前,对涉重大暴力案件冤假错案的平反,佘祥林、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这一系列案件的平反必将成为我国法治史上的重要坐标。
一件冤假错案产生的负面效果,足以抵消一百件公正判决的正面影响。个别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能会让许多民营企业家都心有余悸,他们或许不会“举手表达”,但是会“用脚投票”。
平反涉企冤假错案的难度非常大,但正因为此,如果依法平反,才影响深远。有些涉企案件在当时都影响甚广,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人们对经营企业的法律认知,比如,顾雏军“挪用资金案”、黄光裕“非法经营案”等,如果的确有冤假错的成分,那么通过这些案件的平反,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涉企冤假错案的平反,需要当权者的决心和态度。首先要改变思想上的错误认识,曾经有人认为,平反涉重大暴力冤假错案会影响国家信誉和司法公信力,但事实证明恰恰相反,不仅没有降低,反而由于国家敢于自我纠错的态度和行动,更加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信任。所以,此次平反涉企冤假错案也是如此,坦然面对旧案,及时甄别纠正,这种自我纠错行为只会进一步提升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
涉企冤假错案的平反,还考验当权者的能力和智慧,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很多民企老板入狱之后,影响力甚至财力与普通人无异,而案件涉事官员和司法人员却仍然身处高位,这给案件平反带来较大的阻碍。
所以,在平反涉企冤假错案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加强对地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督促,通过跨区域办案、指定办案等方式,排除地方政府干扰,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对于有关涉案官员,是不是也可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在追责方面给予一定的宽容。
法治是公平正义的保护神,法治是民企健康发展的最大“保护伞”。平反涉企冤假错案对支持民企发展来说,也只是一时短平快的有力抓手。支持民企发展的根本之道,还在于营造公平、公正、预期明确的法治环境。
这需要国家进一步完善相关涉企法律制度,让法律变得越来越好;需要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检察权、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充分保障律师辩护权;需要依法规制刑事侦查权,划出更加清晰合理的权力行使边界。
当然,这需要较长时间,但是正如斯伟江律师所言: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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