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时,很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就是补偿,但是对于补偿标准却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土地相关的法律有所规定,确实,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进行了明确规定,使馆最终拿到手的补偿的多少,这些都是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一定要知道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关于补偿的规定,无论怎么补偿,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征收方作出的补偿一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千万不要贸然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对征地拆迁有疑问的时候,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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