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姚先生
代理律师:徐晓倩律师、曾海情律师
被告: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养殖场关停,损失评估远低于实际损失
安徽省六安姚先生的养殖场因环保被关停,评估报告补偿损失16万,但这一补偿远远低于当事人的损失,当事人与拆迁部门协商无果后无奈找到徐晓倩律师。
律师迅速反馈,助力当事人一路维权
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针对被告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强拆行为以及国家赔偿一并提起了诉讼,确认强拆违法后并判决赔偿19万元,委托人不服提起上诉。
经过代理律师与高院法官的沟通协调,以及委托人多次与高院主办法官对事实的阐述,最终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案情出现转机
二审法官在本院审理后载明,某养殖场在六安市二级饮用水资源保护区,按照规定应当予以搬迁,某养殖场为配合政府拆迁工作,自动将养殖的畜禽搬迁,故某养殖场至少可以按照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予以补偿。由于补偿问题未有达成协议,被上诉人违法将某养殖场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强制拆除。
因此,对于某养殖场的赔偿不应低于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补偿数额。一审判决没有查明某养殖场按照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应当获得赔偿项目,仅就某养殖场养殖设施用具、生活用品损失、养殖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损失作出赔偿判决,属于事实不清,故裁定发回重审。
高度信任律师,促成最佳解决方案
在发回重审后,徐晓倩律师继续督促委托人补充证据以及提供相关补偿安置方案,同时也积极地与一审法官沟通协调,并促成调解,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在开完庭后委托人与被告当庭协商达成调解:被告赔偿委托人46万元,15个工作日赔偿款到账。
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地得到了保障,代理律师也由衷地为本案中坚持正义的法官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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