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先生是上海某区居民,通过继承方式自其父母处继承一处房屋,并与其他继承人明确约定继承权。
2020年,因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需要,仲先生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征收部门多次与仲先生协商后,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在履行协议时,却以案涉房屋权利人不明确为由,拒不支付全部补偿款项,仲先生遂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赵远池律师、安小雪实习律师对仲先生案件进行分析研讨,认为仲先生已经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且仲先生与其他兄弟姐妹已经明确了对房屋的继承权,遂立即为仲先生准备起诉材料,对征收部门不予补偿的行为提起了诉讼,并与法院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院进行立案后,即联系律师和当事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赵远池律师远程参与了本次调解。经过双方调解协商,征收部门同意将剩余未支付款项全部支付到仲先生,仲先生全部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自接案到当事人获得安置补偿用时仅约1个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再次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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