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一个人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一、集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操持流程1、请求集体工商户称号(不需求称号字号的此步可省略);2、凭《称号事后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操持许可证或同意文件(运营非答应项目的此步可省略);3、预备好相关资料操持营业执照。二、操持集体工商户称号提交材料1、到工商登记机关支付并按要求填写《集体工商户称号事后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检查);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操持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检查)。操持集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材料:1、《称号事后核准通知书》原件(不运用称号的不必提交);2、集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支付并按要求填写);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集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地位);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检查);
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集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地位);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操持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检查);7、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域需求提交);8、经营场所证明:依据不同状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1)曾经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2)所运用的房屋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一切单位盖章的《土地运用权证》复印件;(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支付《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立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一切,可由乡、镇政府出具赞同运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一切,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赞同运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赞同运用场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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