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条件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国企业、法人或个人可以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低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低于15万美元(其中中外双方投资均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外资出资必须是外汇。 4.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提供信息 1.中外双方合法开业证明 (1)中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发证机关备案章 (二)外国企业提供工商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2.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包括公司存款数量和资金结算的资信情况) (1)中方须由上级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 (2)外方由开证行出具(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3.董事、董事、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董事和副总经理的《任命书》和《推荐信》原件及其中文译文 5.身份证(护照)、简历及照片复印件(1寸) 6.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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